成立香港有限公司只須提供壹名人士 ( 香港及國內外人士均可 ) 之名字、身份証明文件號碼及地址便可登記成立,所需時間最短為壹星期,最長亦不過兩星期。
成立香港有限公司有以下之法律責任 :
- 委任合資格的公司秘書於每年準時繳交周年申報表及登記費 ( 逾期繳交須繳付大幅度之罰款 ) 。如公司之董事或股東任何資料有所變更,須由公司秘書填報個別申報表通知公司注冊處。
- 每年準時繳付商業登記費及通知商業登記處公司巳登記資料之任何變動 ( 如地址變更或公司已停業 ) 。
- 每年遞交利得稅報稅表 ( 利得稅報稅表之應繳利得稅是根據每年巳審計之財務報表計算出來 ) 及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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